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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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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6-27  点击量:

(一)阅览室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。

(二)读者凭本人电子借阅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。

(三)借书程序:按图书收藏库室、索书号查找图书,找到所需图书后到自助借还设备上办理借书手续。

(四)借阅期限:教师为 2 个月,学生为 1 个月,借阅期满前可续借一次。

(五)借阅限量:教师每证可借 10 册、学生每证可借 10 册。

(六)报刊不外借,只限在本室阅览。

(八)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过期不还者将无法借书。

(九)借阅图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,凡未办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阅览室者,按违规行为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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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:2026-06-25 10:46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