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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概况

中心概况

图书馆借阅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6-27  点击量:

1.图书馆阅览室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;

2.读者凭本人学号或工号到图书馆借阅图书;

3.借书程序:先查询图书,按图书收藏库室、索书号查找图书,找到所需图书后到所在馆借还书处办理借书手续;

4.借阅期限:教师为2个月,学生为1个月,借阅期满前可续借一次;

5.借阅限量:教师每证可借8册、学生每证可借6册;

6.馆藏库本书、工具书、报刊不外借,只限在本室阅览;

7.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。过期不还而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,按过期天数计算借书逾期费,每册每天0.20元,上限封顶50元/册;

8.读者借阅图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。凡未办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阅览室者,按违规行为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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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:2025-04-29 10:47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