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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违规处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6-07-09 点击量:
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读者通过人脸识别通道入馆,并自觉接受查验,强行入馆者将通知安全处处理。
二、读者出馆前应检查是否将未借图书、禁借报刊带出馆外。
三、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逾期不还者将不能外借图书。
四、凡违反阅览规定,妨碍他人学习,损坏图书馆设施,影响图书馆卫生和安全等行为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,损坏图书馆设施的需要根据损坏情况照价赔偿。
五、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,违者写检查,通报所在学院。
六、读者应按规定使用存包柜,一经发现违反存包柜使用规定的,立即收回存包柜。
七、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的读者,除按上述规定外,视其情节轻重,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。
(一)不服从管理,不接受处罚,无理取闹或使用不正当手段,对他人或本馆工作人员恶作剧,扰乱管理秩序,影响本馆正常工作者。
(二)不听劝阻,强行入馆者。
(三)伪造、涂改、冒领借书证或有类似欺骗行为者。
(四)损毁书刊行为情节严重,又拒绝赔偿者。
(五)偷窃书刊、物品或有变相偷窃行为者。
(六)因有违规行为,长期不来本馆办理手续不接受处理者。
(七)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。
广大读者有义务协助本馆纠正读者违规行为,可拨打举报电话3380057,对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读者,本馆将给予表彰,并报请相关学院或学校给予表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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