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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网站制度更新

发布时间:2025-11-11  点击量: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70.htm

读者入馆须知 

(一)读者通过人脸识别通道入馆。

(二)读者入馆应文明大方、衣着整洁,穿背心、短裤及拖鞋者谢绝进馆。

(三)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,馆内任何地点禁止吸烟、用火。

(四)保持安静、禁止喧哗,并请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低音量或振动状态。

除朗读亭,其它区域禁止大声诵读。

(五)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馆内进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乱倒废水等。

(六)爱护一切公物,严禁破坏和涂抹刻画,损坏公物要照章赔偿。

(七)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抢占阅览座位和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
(八)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、光盘等文献资料带出图书馆。

(九)电源可用于电脑、手机充电;严禁为充电宝充电,严禁使用自带插排。

(十)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广告和发放宣传品。

(十一)读者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友好、舒适的学习氛围。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66.htm

阅览室管理规定 

(一)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,读者可自由选取图书到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外借。

(二)书刊只限在本室阅览,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带出本室(借书除外)。

(三)读者一次只能取一册书刊阅览,阅毕放回原处或书车上。

(四)读者阅览书刊时,不得故意损毁,一经发现,按违纪处理。

(五)不允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占座,更不允许一人占多个座位,一经发现,图书馆老师有权清理占座物品;物品遗失责任自负。

(六)电源可用于电脑、手机充电;严禁为充电宝充电,严禁使用自带插排。

(七)节假日期间图书馆可根据读者量调整开放区域,以免造成能源浪费。

(八)阅览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开灯,以免造成能源浪费。

(九)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室内进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乱倒废水等。

(十)保持安静,禁止喧哗、聊天、谈笑、大声讨论,禁止在室内接打电话。

(十一)爱护阅览桌椅,不在桌椅上乱写、乱划;阅览椅要轻挪轻放,不得随意搬动,阅览完毕需将阅览椅推回原处。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69.htm

图书借阅规定 

(一)阅览室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。

(二)读者凭本人电子借阅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。 

(三)借书程序:按图书收藏库室、索书号查找图书,找到所需图书后到自助借还设备上办理借书手续。

(四)借阅期限:教师为 2 个月,学生为 1 个月,借阅期满前可续借一次。

(五)借阅限量:教师每证可借 10 册、学生每证可借 10 册。

(六)报刊不外借,只限在本室阅览。

(八)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过期不还者将无法借书。

(九)借阅图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,凡未办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阅览室者,按违规行为处理。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68.htm

图书遗失、损坏、赔偿的规定 

(一)图书馆藏书是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。广大读者应深明藏书的特殊价值,自觉爱护图书。丢失、损坏图书要赔偿,盗窃图书则要加重处罚。

(二)凡遗失图书,购买相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理赔。

(三)图书如有损坏、批注、涂抹、圈划、撕页等予以警告,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。

(四)偷窃图书者,视情节轻重和图书种类给予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者,报请学校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67.htm

报刊遗失、损坏、赔偿的规定 

(一)图书馆的报刊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。广大读者应自觉爱护报纸、期刊,丢失、损坏都要赔偿,盗窃图书则要加重处罚。  

(二)报刊如有损坏、批注、涂抹、圈划、撕页等予以警告,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。

(三)偷窃图书者,视情节轻重和图书种类给予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者,报请学校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
https://tuwen.yit.edu.cn/gk/zd/2025/4/1400000000000104261.htm

读者违规处理办法 

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(一)读者通过人脸识别通道入馆,并自觉接受查验,强行入馆者将通知安全处处理。

(二)读者出馆前应检查是否将未借图书、禁借报刊带出馆外。

(三)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逾期不还者将不能外借图书。

(四)凡违反阅览规定,妨碍他人学习,损坏图书馆设施,影响图书馆卫生和安全等行为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,损坏图书馆设施的需要根据损坏情况照价赔偿。

(五)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,违者写检查,通报所在学院。

(六)读者应按规定使用存包柜,一经发现违反存包柜使用规定的,立即收回存包柜。

(七)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的读者,除按上述规定外,视其情节轻重,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。

1.不服从管理,不接受处罚,无理取闹或使用不正当手段,对他人或本馆工作人员恶作剧,扰乱管理秩序,影响本馆正常工作者。

2.不听劝阻,强行入馆者。

3.伪造、涂改、冒领借书证或有类似欺骗行为者。

4.损毁书刊行为情节严重,又拒绝赔偿者。

5.偷窃书刊、物品或有变相偷窃行为者。

6.因有违规行为,长期不来本馆办理手续不接受处理者。

7.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。

广大读者有义务协助本馆纠正读者违规行为,可拨打举报电话3380057,对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读者,本馆将给予表彰,并报请相关学院或学校给予表彰。

新增

十二、图书馆接受文献捐赠条例 

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接受文献捐赠是加强馆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古今中外,名人学士、社会贤达多有向文献收藏机构捐赠文献的优良传统。燕京理工学院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文献。为了更好地处理受赠文献,特制定此条例。

(一)入藏原则

第一条 本馆以接受有益教学科研之各类型文献为原则,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:

1.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,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。

2.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,复本以 4-6 册为宜。

3.本校师生、校友(包括目前在读学生、在职教职工或已毕业、曾在本校工作过的教师、学生、工作人员)的学术著作(包括著、编、译、审)和其他作品(包括日记、笔记、自传、信件、手稿)等。

4.研究本校师生或其他与本校相关的学术专著。

5.反映本校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(年鉴、手稿、照片、报纸、讲义、信函、日记、画册、音像视频等)。

6.地方志、乡邦文献、家谱及族姓资料、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数据、各类志稿、专业志、部门志及地方党史资料等地方文献。

7.学术会议文献、研究报告(包括各类科研报告、社会调查报告、田野调查资料)、口述历史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正式出版的相关文献、民间诗文集(未正式出版)及其他具有保存和研究价值的非正式出版文献。

8.私人收藏的中外古籍、舆图、碑文、史稿、经卷、画卷、金石拓片、名家批校本及其他有收藏价值的手迹、书稿、信函、自传、札记、回忆录、照片、录音等。

9.学位论文、科技报告、专利文献、标准文献、政府出版物、产品数据等特种文献。

10.其他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。

以下文献不纳入馆藏:

(1)违反我国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。

(2)涂抹、水渍及破损,已不能使用的文献(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古文献、地方文献或名人手稿,则不在此限)。

(3)内容、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。

(4)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。

(二)相关权益

第二条 受赠文献一经接收,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
第三条 本馆有权根据受赠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典藏、加工及利用方式,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。

第四条 本馆接收受赠文献后,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以示感谢和鼓励。请捐赠者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,以方便本馆发函致谢。

第五条 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,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,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,出具捐赠协议。

第六条 本校师生、校友或与本校相关的文献将入藏校史馆,其他受赠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阅览室,供读者借阅使用。

第七条 凡属于不予入藏的受赠文献,本馆将根据第八条处理。

第八条 具有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文献,但本馆已有收藏,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文献,转赠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交换本馆缺藏文献;毕业生捐赠的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数据,作为图书漂流惠及本校师生;盗版、残旧文献,直接淘汰。

(三)其他捐赠

本馆亦接受企事业单位、团体或个人购买、捐赠图书馆专用设备或捐资设立图书馆专用资金,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。

(四)捐赠方式

到馆捐赠:燕京理工学院图书馆文科馆 103 室

邮寄捐赠: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路 808 号

邮政编码:065201

大批捐赠可由本馆派员提取

电话:0316-3380057 

邮箱:wangying@yit.edu.cn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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